入驻须知
1. 阿里巴巴未授权任何机构代理“淘工厂”频道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2. 阿里巴巴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家经营状况、生产能力、服务水平等各种因素退回商家申请;同时,阿里巴巴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3. 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阿里巴巴有权将您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并不再与您进行合作;
4. “淘工厂”频道暂不收取任何入驻费用,但阿里巴巴保留提出收费的权利。
入驻条件
1. 商家申请入驻“淘工厂”频道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须为经阿里巴巴中国站认证的企业会员;
2)须为生产加工型企业,具备加工定制能力,并在入驻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阿里巴巴实地认证或阿里巴巴所认可的第三方实地验厂(阿里巴巴另有要求的除外);
3)主营行业须为“加工>服装加工”;
4)违规累计扣分低于36分且无重复侵权扣分情形;
5)近90天纠纷率≤0.06%(只有1笔的除外);
6)其他阿里巴巴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2. 商家应根据阿里巴巴的要求提交证明其资质的文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证照及其他资料,如商家无法提供阿里巴巴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阿里巴巴有权拒绝商家的入驻申请。
入驻商家权益
1、“淘工厂”专属店铺功能——专业展示工厂的加工能力,让工厂在众多的同行中脱颖而出。
a.专属旺铺首页;
b.专业生产线档期展示功能;
c.旺铺公司库介绍展示功能。
2、 强势曝光——拥有高强度的曝光,更多流量导入店铺。
a.搜索排序优先,在搜索“服装加工”信息的同等条件下,淘工厂入驻商家的加工offer搜索排序将更为靠前;
b.入驻淘工厂的商家及产品信息,将全部展现在淘工厂的频道搜索中,可获得精准流量推送;
c.入驻淘工厂的优质商家将有机会展示在淘工厂频道首页,获得更多曝光机会,享受淘宝市场优质客源。
3、 营销支持——为商家提供强有力的营销支持。
a.加入平台推广计划;
b.每月大型联合营销活动;
c.店铺自主营销活动支持。
商家声明及保证
1. 保证符合加入“淘工厂”的全部条件,并保证其具有完全的权利向阿里巴巴披露生产加工服务事宜及相关信息,未违反对他人的保密义务或其他义务;
2. 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加工、生产、销售其产品,不存在产品质量瑕疵和/或权利瑕疵,并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标准,如因其行为或所销售产品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失或引起任何索赔、诉讼,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使阿里巴巴及其关联公司免责;
3. 应按照其承诺的交期与品质进行生产与发货,如商家同时加入了其他买家保障类服务,商家应严格按前述服务要求履行服务承诺;
4. 商家了解并同意,实地验厂服务由第三方验厂服务商直接向商家提供,阿里巴巴不是验厂服务提供方,亦不对第三方验厂服务商的服务承担任何责任,但阿里巴巴有权根据本规则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商家承诺并保证,商家在申请验厂时提供的所有文件、证照、数据、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做出的陈述和保证(以下统称为“验厂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因商家违反前述保证,致使第三方验厂服务商出具的实地验厂报告未客观反应商家真实情况,商家应承担因该验厂报告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被清退等后果),商家同意阿里巴巴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阿里巴巴造成损失,则商家应负责赔偿;
5. 商家了解并同意,商家通过实地验厂后,阿里巴巴对商家的验厂打标及报告展示并不构成对商家工厂的生产能力、企业管理、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等任何保证或担保,商家作为其产品的生产方和责任方,承诺对其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对外承诺等独立承担全部责任,阿里巴巴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商家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阿里巴巴或“淘工厂“造成负面影响的欺诈、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他人或阿里巴巴,并应切实维护网络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参与、策划任何有损市场公平与交易秩序的活动;
7. 与”淘工厂”相关的页面设计、展示方案、软件著作权等均属阿里巴巴所有,商家不得擅自使用、模仿或许可他人使用、模仿;
8. 商家保证严格遵守前述声明和保证,如有违反,阿里巴巴有权取消其加入“淘工厂“的资格并公开其相关违规行为,同时阿里巴巴有权依照商家接受的阿里巴巴的各类协议、规则对商家在阿里巴巴中国站开设的网络店铺进行处理并对商家进行处罚;如对阿里巴巴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害,则将足额赔偿阿里巴巴及其他关联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等)。
退出规则
1. 如商家违反本规则的任何规定、“淘工厂”的其他规范或阿里巴巴的其他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等,阿里巴巴都有权立刻中止或终止“淘工厂”相关合作,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规则及其他协议、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
2. 商家或阿里巴巴均有权提前15日书面通知终止合作,但商家主动退出“淘工厂”的6个月内,阿里巴巴有权不再接受该商家重新入驻;
3. 无论因何原因终止合作,在商家退出“淘工厂”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赔偿,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1. 本规则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规则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 对于在本规则公布前已入驻“淘工厂”的商家,均应同时受本规则约束;如商家不同意本规则任何内容,应主动向阿里巴巴书面通知申请退出“淘工厂”,如商家继续使用“淘工厂”相关服务的,则视为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
阿里巴巴于商家过失或违规时放弃本规则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商家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评论